Les, a small-time celebrity photographer(Buscemi) desperate to make it big befriends Toby, a homeless young man(Pitt) with no direction except a vague desire to become an actor. When by chance Toby becomes romantically involved with K'Harma Leeds,the hottest pop star of the moment, Les grows jealous and plots revenge.
不纽约耶不迷幻/谁捡到一直皮特舍得放他走呢?/不知道是被剪掉了还是怎样,很多地方转折好生硬,包括怎么一言不合就做了个枪呢,不过结尾还是挺感动的。
Toby清晨走出酒店那一刻就像踩在粉红色云彩上,迷幻意味最浓的一幕,无所谓现实梦境,live in the moment
本以为是个男主从普通人进入上流社会然后又回归沉寂看透繁华背后是虚无的故事,没想到是男主逆袭的励志故事。时运难料,男主与莱斯终究是走向了不同的道路。很高兴最后男主主动和莱斯打招呼,终于解开了莱斯的心结,这一瞬间被感动到
布西密当然不是德尼罗,但对比年轻的彼特和洛曼,他才是本片演员阵容里的最大牌!他只是角色定位在小人物,戏份和演技都是大明星!换言之,影片存在自反性结构缺陷:我们是来看布西密的,而剧情却让一个有趣的灵魂全情投入到无趣的事业中?
这片儿太萌了,牙叔收留MP,给他工作,带他回家见父母,吵了架也原谅他,虽然利用了他,最后发现还是在乎他,牙叔好可爱,MP美爆。生肉没字。
Buscemi演小人物真是举世无双,敏感、善妒、多疑但却心软的平民狗仔被赋予了多层属性,随着故事展开,人物就像剥粽子一样,一层又一层
前半程的水准很高,虽是对准小人物和肮脏的街头、简陋的斗室,也拍出一种高级感;然而从男主出道开始,画面质感一落千丈,角色身着华服出入豪华场所,却使这个有些黑色幽默的电影沦为廉价的偶像剧。P.S.Jimmy和Nucky的孽缘真是不浅……
pitt真是美……即使是homeless的设定,那双湖蓝色的眼睛也真的能把人迷死……剧情方面,还是有些薄弱的,后半段质量直线下滑,牙叔的演技赞。 大西洋帝国外,jimmy&nucky
蓝眼睛卷卷长毛,出厂配置就是大明星,即使无家可归。莱斯的后半生啊,是放下了心魔,可仍带着原生家庭伤痕守着个故事度过。男女主角求仁得仁,可你还是忍不住怜爱托比,像那位一起打牌的朋友,他太好看内敛。
整个剧情都很烂诶!老头的角色就是个神经病,还是个病娇,但也能理解,谁从街上把毛茸茸水灵灵的mp捡回来不想把他豢养在家里呢!和片子里的每个男女老少一样观众也没办法对这张脸say no呜呜呜呜
符合我的价值观:善有善报。人还是要心怀善良才能问心无愧活得真实快乐。男主虽然是homeless但从始至终都有一颗单纯善良的心,这或许是他人生必将遇到转折的原因吧。我认为人生还有一个定律:真爱一定会是一个和自己相似的人,思想、价值观、喜好甚至是外型,都有一定的默契度。
yeah he is so beautiful how could you kill that blonde young fellow like a dog. pitt 好帅好帅,以前不喜欢他,觉得厚嘴唇的男孩好呆,穿黑色衣服和凌乱的金发怎么那么帅,天呐。从酒店出来落樱花那段好傻啊!Steve在里面好惹人烦。还可以的电影。3.5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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